7、用药前,详细询问过敏史,以防交叉过敏反应。对青霉素、磺胺类、奴夫卡因、解热镇痛、镇静药、抗生素等药物,在使用前应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进行划痕或皮内试验。
8、鼓励多饮水,促进药物排出。
9、经常锻炼身体,增强身体抵抗力。
预防与治疗
对于固定性药疹的治疗,应首先停止该药的使用,其次是多饮水,以促进药物排泄,必要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抗过敏药物,如激素类等。内用药物可选用强的松,抗组织胺药、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等。局部外搽可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药膏。如有糜烂、渗液、溃疡,应先外搽紫锌氧油、炉甘石油,待局部干燥后再搽激素药膏。另外,适当应用抗菌素,短期内即可痊愈。
长期反复在同一部位出现的药疹会导致该处皮肤黏膜瘢痕形成, 患者应清楚记取引起自己过敏反应的药物,只要以后不再服用此药,固定性药疹则可以避免。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药物,无论通过任何途径进入机体后,引起的皮肤和(或)粘膜损害的不良反应,具有起病急,皮损为孤立性或数个境界清楚的圆或椭圆形水肿性红斑的特点,谓之固定性红斑型药疹。为皮肤科急诊中常见的病种。
药疹为医源性疾病,因此,必须注意:
1.用药前应询问病人有何种过敏史,避免使用已知过敏或结构相似的药物。
2.用药应有的放矢,尽量选用致敏性较低的药物。治疗中应注意药疹的早期症状,如突然出现瘙痒、红斑、发热等反应,应立即停止可疑药物,密切观察并争取确定致敏药物。
3.应用青霉素、血清、普鲁卡因等药物时应按规定方法作皮肤试验,阳性者不可用该药治疗。作皮试前,应备有急救药物,以应急需。目前国家规定皮试液浓度为青霉素500U/ml,链霉素5mg/m1,普鲁卡因0.25%,破伤风抗毒素1:10,用量均为0.1m1。
4.已确诊为药疹者,应将致敏药物记入病历并嘱病人牢记,每次看病时应告诉医生勿用该药。
治疗原则
1.病因治疗:尽可能明确病因,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药物,并终身禁用。鼓励病人多饮水或输液以加速药物自体内的排出。对由重金属如砒、金等引起的药疹,要给与络合剂,如二巯基丙醇(BAL)等使之与重金属离子络合后从尿中排出。
2.对症及支持疗法:对重型药疹的治疗原则为及时抢救,尽早收入院治疗。
⑴抗休克与供氧:对伴发过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争,立即皮下或肌内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呼吸困难者予以吸氧,喉头水肿已堵塞呼吸道时,可考虑气管切开。
⑵激素:对Steveus-Johson综合征、TEN、重症剥脱性皮炎型药疹者,及早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为挽救生命的关键措施。用量应足以控制临床症状为准。症状控制后应尽快减量至停药。
⑶抗组胺药:选H1受体拮抗剂,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每日3次或20mg肌注,每日3次等,对皮肢瘙痒与水肿的缓解有一定效果。
⑷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注意胶体或蛋白质的输入量,必要时输血或血浆。
⑸预防及治疗感染。
⑹黏膜损害的处理:可用3%硼酸水清洗结膜,皮质类固醇眼药滴眼每3小时,1次。
⑺皮肤损害的局部治疗:选用无刺激、具保护性并有一定收敛作用的药物,根据损害的特点进行治疗。
3.对轻型药疹的治疗:一般于停药后2~7天皮损即可消退。若全身症状明显时,可口服相当于强的松20~40mg/天,皮疹消退后即可停药或减量。有继发感染时给与全身性抗生素治疗。局部可用单纯扑粉或炉甘石洗剂以止痒消炎,有糜烂渗液时可用湿敷。
4.治愈标准:皮疹消退,可留有色素沉着,全身和局部自觉症状消失。
5.好转标准:皮疹减轻,停止发展,全身和局部自觉症状好转。
结语:对于固定性药疹这种皮肤疾病,我们千万不能用手抓,如果总是用手抓,那么只会导致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在平时的时候,发现自己得了这种疾病,就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正确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