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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感冒 发热 流清涕

请仔细阅读 感冒灵颗粒 说明书
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灵颗粒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功能主治】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1.该药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2.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该药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940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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