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导线或从红、黄、绿、 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该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
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 ”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视力仍达不到第二部分第12条要求者选报文科专业。
8、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9.嗅觉:用醋、酒精(如果没有酒精,可改用白酒)、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注:卫生部、教育部全国高校体检工作会对体检强调了如下原则:
①、凡影响在高等学校学习的心、肝、肺、肾等重要器官的疾病从严,传染病从严,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从严,一般性疾病从宽的原则。
②、关于肝功能检验,坚持对考生“普通检验、标准放宽”。检查项目为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ALT(转氨酶)两项。
③、色盲及色弱应称为色觉异常,是生理缺陷、不是疾病,这项检查应称为色觉检查。经百万人统计,现已明确,色觉异常者只是不宜从事以颜色作为技术标准的某些专业如:化学、化工类及生物学、医学、农林等类中必须从事在显微镜下观察染色细胞或在其专业学习中有类似课程的。能够区分和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是不影响从事财会、管理类、体育、计算机、机械制造等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