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操之吊环
近代的吊环运动起源于法国,这是受杂技演员悬空绳索表演的启发而创造的,稍后才传入德国和意大利。
1842年德国人施皮斯制作了第一副吊环。早期的吊环动作只有一些摆动动作和简单的悬垂,作为体操训练的辅助手段。
19世纪吊环成为独立的男子体操项目,1896年被列为第1届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力量性支撑动作和回环动作。回环动作是指运动员的身体动作,而不是吊环。
力量支撑要求运动员保持良好的支撑,并控制足够长的时间,不能有任何的抖动。
神态也要显得很轻松;回环动作要做得连贯,动作结束点应能稳定地控制身体姿态。
吊环为木制,圆形,用钢索悬挂在高5.80米的立架上,两环相距50厘米。木环与钢索间用皮带或帆布带连接,长短可调节。
比赛规则
一套吊环动作应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摆动、力量和静止部分组成。
这些动作之间的连接是通过悬垂、经过或成支撑,经过或成手倒立来完成的,以直臂完成动作为主。
由摆动到静止力量或由静止力量到摆动的过渡是当代吊环项目的显著特点。环带不允许摆动和交叉。
吊环评分从运动员脚离地做第一个动作开始。
运动员可从静止站立跳起开始比赛,或在教练员的帮助下成双手握环悬垂双腿并拢的良好静止姿势开始比赛。
不允许教练员帮助运动员起摆。吊环决赛时每队多两名运动员参赛,只有在团体赛中吊环成绩排位前八名或前六名者才有参赛资格。
只比自选动作。将运动员在团体赛中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总得分的二分之一,加上吊环决赛中自选动作的得分,作为后得分排列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满分为20分。从1992年奥运会起,团体分不带入单项赛,仅以自选动作的比赛成绩确定名次。
满分为10分。1896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场地设施
吊环比赛高度2.60米(从垫子上沿量起)。吊环的双环由2根钢索悬吊,环为钢质外包木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