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队员赤脚参加比赛,不得穿鞋,但允许穿短袜“护踝”或包绷带。
2、队员须穿颜色相同的比赛服装(上衣和短裤)。上衣须有鲜明的号码。
3、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或他人的装备或其他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4、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
裁判
1、每场比赛由主、副两名裁判员执法,都有相同的全部权力执行规则、指挥、管理比赛。当主、副裁判员判罚意见不同时,以主裁判判罚为准。
2、队伍(包括领队、教练、医生和运动员)进入赛场后,都在裁判员的管辖内,应绝对服从裁判员的指挥。
3、裁判员的判罚是终决定。裁判员有权在比赛重新开始前改变自己原来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4、每场比赛在场外设一名值场裁判员。他的职责是协助裁判员在场外指挥管理比赛,如需要可替补裁判员上场执行任务。
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为36分钟,分三节,每节12分钟。
2、每节中间休息二分钟。
3、在每节比赛中,因换人、受伤治疗和其他意外等损失的时间应被补回。
4、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节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其他
1、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第一节比赛的进攻方向,另一个队开球开始比赛。第二节双方队伍交换场地,第三节同样用掷币选择的方式决定队伍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