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赛事球杆规则
大家都知道,高尔夫规则规定球每个选手携带的球杆不得超过14支,这项规定还曾经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据说先前的比赛选手携带球杆的数量没有限制,1920年Bobby Jones在美国业余冠军赛中球包里装了22支球杆。
更有甚者,有位叫做Lawson Little的球手在一次比赛中拿了30支球杆。而还有一些选手并不追求数量,而是特殊的功能。
高尔夫球手Leo Diegel就曾经一口气背了四个Driver,一个专门打左曲球,一个专门打右曲球。
另外一个专门适用有风的情况,而另外一名叫做Chick Evans的球手也毫不逊色,拿了四个不同功能的推杆。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球手对此则嗤之以鼻,认为这是瞎胡闹,他们只携带八九支球杆,甚至更少。
于是高尔夫规则的制定者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球杆的过分细分化并不有利于这个运动的发展。
高尔夫球运动的实质是一个头脑的运动,富有变化性和创造性,如果刻意强调在某种场合必须使用某个球杆的话。
就会令选手们过重的依赖球杆而不是技术的运用和个性发挥,从而也就失去了高尔夫精彩吸引人的一面。
所以经过讨论,后决定比赛选手可以任意选择携带球杆的数量,但多不能超过14支。
当然多带几支球杆还是有好处的,起码可以做到有备无患。
因为谁也无法避免有朝一日被高尔夫折磨得意乱神迷,忍无可忍的时候,会将所有的怨气发泄到球杆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