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神经损伤病理分类及分度,仍按照Seddon(1943年)提出的三种类型(--Am J Orthop. 2000 Mar;29(3))。
(1)神经失用(neurapraxia)
神经传导功能障碍为暂时性的生理性阻断,神经纤维不出现明显的解剖和形态上的改变,远段神经纤维不出现退行性变,神经传导功能一般于数日至数周内自行恢复。
(2)轴突断裂(axonotmesis)
轴突在鞘内发生断裂,神经鞘膜完整,远段神经纤维发生退行性变,经过一段时间后神经可自行恢复。
(3)神经断裂(neurotmesis)
神经束或神经干完全断裂,或为瘢痕组织分隔,需通过手术缝接神经,缝接后神经可恢复功能或功能恢复不完全。
Sunderland(1968年)的五度分类
第一度损伤
主要表现在神经膜血供或离子交换暂时性损伤而暂时性神经传导功能中断,而神经纤维及其胞体与末梢器官之间的连续性及其结构仍保持完整,神经损伤的远段不出现顺向变性(Wallerian),对电刺激的反应正常或稍减慢。第一度损伤的神经,其功能一般于3-4周内很快获得完全的恢复。
第二度损伤
主要表现为轴突中断,即轴突在损伤处发生变性和坏死,但轴突周围的结构仍保持完整,损伤的轴突远段出现顺向变性(Wallerian变性),但不损伤神经。由于轴突中断,出现神经暂时性传导功能障碍,神经支配区的感觉消失,运动肌麻痹,萎缩。由于近端神经轴索可延原神经内膜管再生故第二度损伤的神经可自行恢复,预后良好,其恢复时间取决于轴突从损伤处至支配区感觉和运动末梢器官的距离,一般以每日1mm的再生速度向远段生长。
第三度损伤
其病理特征不仅包括轴突断裂,损伤神经纤维的远段顺向变性,而且神经内膜管遭到损伤,不完整。而神经束的连续性仍保持完整。由于神经束内损伤,造成神经束内部出血,水肿,血流受阻,缺血造成神经束内蛋白质渗出,纤维瘢痕形成,影响神经再生和恢复。因此,第三度损伤的神经虽可再生恢复,但恢复常不完全。
第四度损伤
神经束遭到严重的破坏或发生广泛的断裂,神经外膜有时亦受到影响,但神经干的连续性仍保持完整。神经损伤处由于神经纤维的缺血变性和坏死,大量蛋白质渗出,细胞浸润,结缔组织的增生最后变成以结缔组织代替的索条,近端与局部残存的神经膜细胞(Schwann cell)和再生轴突可以形成神经瘤。损伤神经的远段仍发生顺向变性。第四度损伤的神经束被破坏的程度比第三度损伤更为严重,再生轴突的数量相应的大大减少,再生轴突在神经束内可以自由进入束的间隙 ,以致许多再生轴突缺失或停止生长,结果只有很少的轴突能达到神经末梢区域,形成有用的连接。其支配区的运动肌功能和感觉,交感神经功能基本丧失。因此对该度损伤的神经需要进行手术,切除瘢痕段神经,进行神经修复。
第五度损伤
整个神经干完全断裂,断裂的两端完全分离,或仅以细小的纤维化组织组成的瘢痕索条相连。其结果是损伤神经所支配的运动肌,感觉和交感神经的功能完全丧失。第五度神经损伤需通过手术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