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非常具有启发性的历史文化视角,它让我们看到“一系列有秩序的关系以及对此秩序的违背”,“这样一来,污秽就绝不是一个单独的孤立事件。有污秽的地方必然存在一个系统。污秽是食物系统排序和分类的副产品,因为排序的过程就是抛弃不当要素的过程。”
被排序所抛弃的那些因素,它们的“肮脏”和“不洁”并不在于事物本身,而是相对的,由排序的过程和系统所决定。例如,“鞋子本身不是肮脏的,然而把它放到餐桌上就是肮脏的;食物本身不是污秽的,但是把烹饪器具放在卧室中,或者把食物溅到衣服上就是污秽的。”中国人的正规宴席上不上狗肉、猫肉,是否与这些食品是“位置不当的东西”,因此成为“污秽之物”有关呢?
有研究者指出,饮食禁忌还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律法”和“诫命”。诫命是惩罚性的,是“关于美好德行和罪恶习惯的隐喻”,人有诫命,才能不至于无所不为或为所欲为。有人提出,摩西的律法所禁止的正是那些为美味的肉食,“立法者禁止了诸如猪和无鳞之鱼这些在陆地、海洋和天空的肉质为肥美的动物,因为他们知道对于为盲从的感官——味觉来说,这些动物是一个圈套,会使人有贪食的恶行。
中国人,尤其是广东人无所不食,追逐奇珍异味,以至于把许多动物吃到濒临灭种或灭种,贪食的恶行还能比这更大吗?
人类对食物的选择是一种依循本能的行为;研究显示,二岁以下的幼儿已会将眼前物品放入口中食用,包括石头、昆虫和鸟兽的粪便(好歹是“自然”的)。成人对食物的选择、辨别力、喜好或厌恶变得更加成熟。这并非天生,而是经由后天学习而成,这种学习必须在对食物怀有感恩之心的良好环境中方能有效进行。如今,这样的环境在中国已经极度恶化,各种各样的“非自然”有害食物泛滥成灾,它们对人的毒害早已经超出了传统的“不洁”或“污秽”观念。
人们对这样的食物一方面怀有本能的恐惧,一方面却又因为司空见惯,变得麻木不仁。这恐怕也可以纳入当今中国新饮食习惯的研究范围吧。
总结:人类对美食的探寻是无穷无尽的,正向知识一样。(文章原载于《中外健康文摘 》,刊期:2012.08,作者:徐贲,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三九养生堂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