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冲突性。网络成瘾行为会导致成瘾者与周围环境的冲突,比如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和工作关系的消退和恶化;与成瘾者其他活动的冲突,比如学习,工作,社会活动和其他爱好等;成瘾者自己的心理冲突性,内心对成瘾行为的矛盾心态,意识到过度上网的危害又不愿舍弃上网带来的各种精神满足。
五是反复性。网络成瘾行为与物质成瘾一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控制和戒除之后,成瘾行为会反复发作,并且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复发倾向。
六是损害性。网络成瘾行为对成瘾者的身心健康具有损害性,患者不仅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而且可出现注意力不能集中和持久,记忆力减退,对其他活动缺乏兴趣,为人冷漠,缺乏时间感,情绪低落,消极悲观,孤独退缩,丧失自尊和自信,失去朋友等。
七是逃避性。网络成瘾者多在现实生活中有孤僻、自卑等极端性格,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极不合群,为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挫折,只能在网络中谈心、宣泄自己的情绪,长此以往网友成为自己心灵的寄托。有研究人员对1.7万名上网者进行调查,10%的人表示,如果一段时间不能上网,就会感到空虚,无所事事;高达30%的人承认,上网已经成为自己逃避现实、寻求解脱的重要手段。
八是满足性。上网能够满足成瘾者对于自由的完美体验。众所周知,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的高发年龄,与青少年时期自我意识的飞速发展有关,让青少年觉得自己应该像一个成人一样自己作主,去体验更多的自由。但在现实中,他们是不自由的,或者说只有很少自由。在学校里,各种校纪校规将他们管得严严实实,除了学习,其他事情都是异端,不能越雷池半步;在家里,父母作主,学习的好坏是唯一的奖惩标准。在学校和家里都没有发言权,怎么办?去网上,在网上“我的地盘我作主”。网络的匿名性使青少年在网上享有无限的自由。
总结:网络是服务于人们的特殊媒介,但是我们不应该过度上网,相信看了这篇文章后也知道了长时间上网的危害了,希望各位读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