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在妊娠时期
在许多健康杂志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关孕期性生活的禁忌知识。特别是在妊娠的头三个内,以及产前的三个月内要禁止性生活,这些禁忌的目的是避免早产和感染。那么孕期究竟能否过性生活呢?孕期的性生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先纠正孕期女性对性生活欲望降低的说法。
玛斯特和约翰逊在1966年曾经研究过怀孕对性行为的影响。他们将三个月作为一个阶段。在怀孕后的第二个时段内,接受调查的101名妇女中有82人出现了性要求增长和积极的性表现。他们直接观察6名妇女,在性欲和性反应方面都有加强,其中2人在怀孕期间第一次经历了性高潮。在第二个阶段以后,这种性动力和性反应的增强便转入平稳期,产后性反应水平会下降,但在一个阶段后又会恢复到妊娠前的水平。当然这种规律不是绝对的,有些研究结果呈相反的情况。但是不论怎样,女性在怀孕9个月内无论从体力还是从性欲水平上都是能够性交的。
当然,孕期性交也是有条件的。因个体差异和妊娠时期不同,夫妻双方在整个孕期必须对性生活采取比较克制和谨慎的态度,以适应孕妇身心的显著变化和保护母子健康。在妊娠头三个月内,应杜绝过性生活。否则不仅会有害于胚胎组织的生长发育,而且还有引起流产的可能。早孕过后,虽然夫妻性生活可以恢复,但频率与强度必须尽量克制,不要做任何激烈的性交运动,以使夫妻双方既无不适感,又能充分地表达彼此的性爱。从保护妻子的身体健康与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考虑,丈夫必须克制自己,切不可为了图一时痛快而放纵自己。
随着妻子的体态日渐臃肿,她会感到不再适应以往采用的那些做爱姿势了,这些姿势只能会使妻子感到难受,增加她对胎儿的忧虑。如临近生育的前几个月内,压迫妻子的肚子,或很深地把阴茎插入妻子的阴道里都有可能对妻子的子宫和胎儿产生不良的影响。此时夫妻可以选择一些比较合适的姿势,比如采用侧位、立位、后进位等姿势,以减轻作用在妻子腹部的压力。
拒绝在分娩之后
分娩对于妇女是一次相当的严重生理性创伤,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之后才能恢复。一般恢复时间为6~8周。产妇在未完全恢复前开始过性生活,必将对女方产生不良甚至严重的后果,如子宫复旧不良引起的出血、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感染。有时,这些后果可能不会立刻发生,在很久以后才显示出来。因此,在这一阶段,丈夫切忌不要对妻子有任何做爱的暗示或挑逗、刺激行为,以免妻子受你暗示或刺激的影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铸成终身悔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