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宜——不宜睡得太晚
占相当比例的婴幼儿之所以睡得太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父母晚睡导致的。据统计,我国0~2岁婴幼儿每天睡眠时间比美国同龄孩子平均少1个小时,首要原因之一即是,孩子的父母亲钟情于“夜生活”而普遍睡得晚,孩子也由此相应缩短了晚间的睡眠时间,种种“行为性失眠”便由此发生,具体表现为:晚上到了睡觉时间仍不愿意上床,入睡时间往后拖延,或者长时间难以入睡等等。研究还表明,在行为问题上,夜间晚睡的孩子容易好斗,同时还可能伴有多动症、自我控制能力差、精神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症状。
八不宜——不宜在睡前对孩子过分“在旁关照”
在让孩子感到十分舒服的“睡前仪式” (如轻拍或按摩孩子背部,放送轻柔舒缓的音乐等)之后,家长可在孩子仍然醒着时离开。否则孩子就会习惯于将自己的入睡与家长的“在旁关照”紧紧联系在一起,只要家长不在,他就会恼怒不已、嚎啕大哭起来。
九不宜——不宜依赖“摇睡”
每当孩子哭闹时,一些年轻妈妈便使出“看家本领”:将孩子抱在怀中或放入摇篮里摇晃个不停,甚至孩子哭得越凶,妈妈就摇得越起劲。殊不知这种做法对孩子十分有害,因为过分猛烈的摇晃动作会使婴儿的大脑在颅骨腔内不断受到震动,轻者影响脑部的生长,重则使得尚未发育成熟的大脑与较硬的颅骨相撞,终造成颅内出血,这对10个月内的孩子尤为危险。